关于严明2023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
作者: 审核: 时间:2023-04-04 点击数:

2023年清明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坚决防止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根据学校《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》精神现就有关纪律要求如下。

一、严纪律规矩,清正廉洁过节全体教职工要提升政治站位、提高政治觉悟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遵守各项纪律要求。严禁用公款进行私人祭扫、踏青、探亲访友等活动;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服务对象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、祭祀等活动;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到私人会所聚会;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、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、餐饮、住宿等;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,赠送和接受礼品、礼金、购物卡或借机敛财;严禁借祭祀之机违规组织、参与校友会、老乡会和战友会;严禁组织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。

提高安全意识,做好安全防范。认真做好办公室安全工作,做到人走灯灭、断水断电、关闭门窗,杜绝“长明灯”“长开电脑屏”等现象,及时排除安全隐患。

加强值班值守筑牢学院安全屏障认真执行清明节期间值班安排,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值班,认真履行职责,如遇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妥善处理,确保信息上下通达,确保假期安全稳定

 

 

办公室:0374-7355816    学生科:0374-7355810
教务科:0374-7355811    培训科:0374-7355821